要说NBA最放荡不羁的球员,丹尼斯·罗德曼绝对是一个绕不开的名字,光从他的绰号大虫就可以看出他的特立独行,那么罗德曼的绰号是从何而来的呢?首先要明确的是,罗德曼大虫的绰号是翻译于英语,worm直译应该叫蠕虫,而不是古代汉语中的老虎的代名词。
关于大虫的绰号有几种说法,第一种说是罗德曼在上世纪90年代初,成为NBA最佳防守球员,并且多次当选篮板王,一下子赢得了外界的关注,尽管罗德曼身高不是很高,但他总能像一条毛毛虫一样卡住位置,在一众长人中将篮板球收入囊中,因此被称为大虫。
除了超强的篮板球能力,罗德曼的绰号还跟他拼命三郎式的打法以及超强的防守有关。他似乎永远不知疲倦的在球场上奔走,就像一条坚韧不拔的虫子,总是可以黏住对面的明星内线,这与大虫的特点十分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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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说法则源于罗德曼身上花花绿绿的纹身以及场外的各种奇装异服非常像一条大虫子,因此他被中国球迷调侃为花大虫,这也完美符合罗德曼花花公子的形象。
不过这两种说法极有可能是中国球迷以讹传讹,最主流的说法是该绰号来源于罗德曼小时候打弹珠游戏时,旋转扭动身躯的样子特别像毛毛虫,他妈妈看到后就称呼他为大虫。罗特曼自己也非常喜欢这个绰号,进入nba后多次跟记者提起大虫的来历。
罗德曼的职业生涯十分成功,他曾五次夺得总冠军,七次当选篮板王并入选了名人堂,罗德曼还被视为动漫灌篮高手主角樱木花道的原型,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毫无疑问,大虫是nba迄今为止最有个性的球员,他有着超高的篮球智商,同时也非常努力。他的比赛永远充满激情,不会缺乏看点。返回搜狐,查看更多